关于看病 新农合报销问题
发布日期:2020-12-17 08:08
信息来源:经信局
信件编号: | 20201217001 | 来信时间: | 2020-12-17 08:08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 |
内容: | 我是一名脑肿瘤手术导致残疾的老百姓,我想咨询关于看病新农合报销问题。我每个月都要吃10000元的药,就九月份的电子发票丢了,但是每次看病所产生的电子发票省政务大厅都发来电子发票的下载链接并付文可以作报销凭据,之前咨询了医保局,他们说不给报销。这个问题,我想咨询国家有没有解决办法?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回复单位: | 经信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泗县政府办
   答复时间:
2020-12-17 15:4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反映人在县外住院治疗,出院后不慎将电子发票丢失,便认为无法办理医保报销,经电话联系,反映人已于近期政务大厅在医保工作人员协助下重新下载打印电子票据,并完成医保报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