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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公共服务清单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1-19 16:4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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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咨询服务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标准化服务。

二、承办机构

交易中心

三、服务对象

参与招标采购的各方主体(采购人、招标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现场咨询;

2.电话咨询。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0557-708178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

办事指南(非进场交易)

 

一、办理依据

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4部委第39号令)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第十四条: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应当持项目批复文件、委托协议、交易公告、要约邀请文件、技术资料等,在交易中心办理进场登记及其交易事项。或者持公共资源综合管理部门意见等。

二、承办机构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服务对象

非进场交易项目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四、申请条件

经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的非进场交易项目均可进场登记。

五、申报材料

1、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代理合同

4、监管确认书

5、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6、交易文件

7、公平竞争审查表

六、服务流程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办理所需材料准备资料→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填写上传信息→行业主管部门线上审核确认→公管局业务股进场登记→县交易中心办理 。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557-7028082。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

办事指南(政府采购)

 

一、办理依据

1.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4部委第39号令)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第十四条: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应当持项目批复文件、委托协议、交易公告、要约邀请文件、技术资料等,在交易中心办理进场登记及其交易事项。或者持公共资源综合管理部门意见等。

二、承办机构

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四、申请条件

经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可进场登记

五、申报材料

1、采购任务书(财政下达)或项目申报表(无采购任务书需提供)

2、 政府采购委托书(集采中心提供)或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代理机构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采购招标文件

5、公平竞争审查表(单一来源不需要提供)

六、服务流程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办理所需材料准备资料→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填写上传信息→行业主管部门线上审核确认→公管局业务股进场登记→县交易中心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557-7028082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

办事指南(其他类)

 

一、办理依据

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4部委第39号令)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第十四条: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应当持项目批复文件、委托协议、交易公告、要约邀请文件、技术资料等,在交易中心办理进场登记及其交易事项。或者持公共资源综合管理部门意见等。

二、承办机构

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其他类项目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四、申请条件

经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的其他类项目均可进场登记。

五、申报材料

1、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代理合同

4、监管确认书

5、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6、交易文件

7、公平竞争审查表

六、服务流程

按办理材料准备资料,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填写信息,由业务股进场登记后,自动推送至县交易中心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557-7028082。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

办事指南(工程建设)

 

一、办理依据

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4部委第39号令)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第十四条: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应当持项目批复文件、委托协议、交易公告、要约邀请文件、技术资料等,在交易中心办理进场登记及其交易事项。或者持公共资源综合管理部门意见等。

二、承办机构

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四、申请条件

经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可进场登记。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2、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委托代理协议

5、控制价备案证明(可选)

6、招标文件

7、公平竞争审查表

六、服务流程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办理所需材料准备资料→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填写上传信息→行业主管部门线上审核确认→公管局业务股进场登记→县交易中心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557-7028082。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

办事指南(国有土地)

 

一、办理依据

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4部委第39号令)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第十四条: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应当持项目批复文件、委托协议、交易公告、要约邀请文件、技术资料等,在交易中心办理进场登记及其交易事项。或者持公共资源综合管理部门意见等。

二、承办机构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服务对象

国有土地的出让方或其委托的拍卖公司。

四、申请条件

经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的国有土地项目均可进场登记。

五、申报材料

1、土地出让情况表

2、公平竞争审查表(以招标方式进场交易的需提供) 

六、服务流程

按办理材料准备资料,签章确认后线上提交审核,由业务股进场登记后,自动推送至县交易中心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557-7028082。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公开信息

发布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第六条第十一款:推进信息公开共享。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4部委第39号令)第十六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承办机构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四、申请条件

经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均可信息发布。

五、申报材料

1、项目合同

六、服务流程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办理所需材料准备资料→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填写上传信息→中标单位签章确认→业主签章确认→县交易中心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557-7028082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安排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标准化服务。  

二、承办机构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服务对象

项目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四、申请条件

列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县级进场交易项目、非平台交易项目。

五、申报材料

1、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借用场地申请表

六、服务流程

代理公司网上提交申请,县交易中心网上分配开评标室。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557-7028180。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标准化服务。

二、承办机构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四、申请条件

公示公告发布后,评审开始前24小时抽取。

五、申报材料

1、招标主体及代理机构签章

 六、服务流程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办理所需材料准备资料→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填写上传信息→业主确认签章→县行业主管部门线上审核确认→县交易中心办理。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557-7028115。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标企业保证金退还

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网银或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第四章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4. 《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第三章第二十条: 竞争主体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交易中心负责统一接收和退还。

二、承办机构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四、申请条件

合同公开。

五、申报材料

1、无

 六、服务流程

合同公开发出后,自动退还。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557-7028072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未中标企业保证金退还

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网银或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第四章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4. 《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第三章第二十条: 竞争主体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交易中心负责统一接收和退还。

二、承办机构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服务对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四、申请条件

中标公示结束。

五、申报材料

1、无

 六、服务流程

非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后,自动退还。
未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发出后,自动退还。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557-702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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