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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09-08 17:4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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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9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县政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组织领导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研究处理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提出意见或建议。
  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社会事件。
  5、负责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工作。
  6、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8、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和综治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
   9、领导、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的禁毒工作。
  10、指导检查乡镇及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推动维稳及综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11、承办县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编制范围一致。

纳入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泗县政法委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71.4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71.4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06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6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68万元,占98.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万元,占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6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6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1.4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71.4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06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6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06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06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17万元,占97.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7.51万元,占2.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22万元,支出决算为26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4.6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4.73万元,支出决算为25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77万元,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7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县财政统一代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0万元,比2018年增加30.64万元,增长8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造成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采购支出总额1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宿州市泗县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政法委2019年未开展绩效自评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泗县县委政法委公开邮箱:zfw2570@126.com


泗县政法委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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