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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1-02-05 10:3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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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泗县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泗县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泗县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泗县政法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泗县政法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泗县政法委2021年收支总表

7.泗县政法委2021年收入总表

8.泗县政法委2021年支出总表

9.泗县政法委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泗县政法委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县政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组织领导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研究处理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提出意见或建议。
  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社会事件。
  5、负责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工作。
  6、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8、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和综治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
    9、领导、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的禁毒工作。

10、指导检查乡镇及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推动维稳及综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11、承办县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泗县政法委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4、网络信息安全和稳控工作;

5、精准打防邪教组织力度;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泗县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70.3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0.3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74万元,占9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10.78万元,占3.99%;住房保障支出15.85万元,占5.86%。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泗县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37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21.62万元,增长8.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74万元,占9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10.78万元,占3.99%;住房保障支出15.85万元,占5.8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50%,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217.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93万元,增长3.3%,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增长。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22.1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7万元,增长53.1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15.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97万元,增长45.6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9.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0.01%,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增长。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1.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48万元,增长51.0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泗县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0.3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7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等。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泗县政法委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泗县政法委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泗县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泗县政法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270.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泗县政法委2021年收入预算27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37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增加21.62万元,增长8.6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泗县政法委2021年支出预算270.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62万元,增长8.6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其中,基本支出220.37万元,占81.5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50万元,占18.49%,主要用于综治及扫黑除恶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综合治理经费”项目。项目经费3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5万元。

1)项目概述。深入推进综合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泗县建设水平。

2)立项依据。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2月

4)项目内容。1.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2.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宣传;3.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5)年度预算安排。办公费3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群众对综治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明显提高,基层综治干部工作能力明显提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综合治理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县委政法委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期

202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35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5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1年)

年度目标


 

目标1:深入推进综合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泗县建设水平

1.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2. 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宣传;

3.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指标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1

 

数量指标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1

 

质量指标

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1

 

质量指标

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1

 

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明显提高

 1

 

成本指标

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明显提高

 1

 




经济效益指标

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明显提高

 1

 

经济效益指标

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明显提高

1

 

社会效益指标

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明显提高

 1

 

社会效益指标

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明显提高

 1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1

 

可持续影响指标

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1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1

 

 

2.扫黑除恶经费”项目。项目经费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1)项目概述。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2)立项依据。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2月

4)项目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5)年度预算安排。办公费1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1、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持续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持续整治。2、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3、推进扫黑除恶长效长治,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县委政法委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期

202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5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1年)

年度目标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指标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持续遏制

 

 

数量指标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持续遏制

 

 

质量指标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质量指标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时效指标

 指标1:

 

 

时效指标

 指标1:

 

 

成本指标

 指标1:

 

 

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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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指标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1

 

社会效益
指标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1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扫黑除恶长效长治,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9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扫黑除恶长效长治,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90%

 

 

 

(二)机关运行经费。

泗县政法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3.74万元,比2020年增加16.13万元,增长7.09%,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三)政府采购情况。

泗县政法委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关于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泗县政法委2021年国有资产总额39.3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220平方,价值40万元;车辆合计0辆,价值0万元;办公设备39.39万元;单位重点设备0台,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等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泗县政法委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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