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文明办2016年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和工作部署,制定各种考核文件(标准)和奖惩办法;联系、沟通各级、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信息和带有倾向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当好参谋;组织开展文明县城、文明集镇、文明单位(村、户)、文明行业、移风易俗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伦理道德教育等群众性活动的检查、评比、考核、表彰、命名工作;对精神文明建设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究。承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负责向其反馈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 0 个行政单位、 0 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增减变化情况:无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 6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5万元,项目支45万元。
四、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基本支出增加4.96万元,原因是工资支出增多。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上年增减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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