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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

发表时间:2019-09-04 11:4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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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

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泗发字[2016]6号)精神,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制订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督查、考核和落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宣传;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全县文明单位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评选表彰先进;积极推进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事务。承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部门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一致。纳入宿州市泗县文明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69.8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69.8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0.7万元,下降27.1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支付大部分泗县家风馆装修设计一体化工程款,2018年仅支付部分尾款及第一年工程质保金;二是在进一步压缩办公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6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3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57万元,占70.65%;项目支出78.35万元,占29.35%;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69.8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69.8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0.7万元,下降27.1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支付大部分泗县家风馆装修设计一体化工程款,2018年仅支付部分尾款及第一年工程质保金;二是在进一步压缩办公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3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29万元,下降26.01%。主要原因: 一是2017年支付大部分泗县家风馆装修设计一体化工程款,2018年仅支付部分尾款及第一年工程质保金;二是在进一步压缩办公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3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4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3.29万元,下降26.01%。主要原因: 一是2017年支付大部分泗县家风馆装修设计一体化工程款,2018年仅支付部分尾款及第一年工程质保金;二是在进一步压缩办公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35万元,占1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46万元,支出决算为26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泗县家风馆装修设计一体化尾款和工程质保金未列入年初预算;二是城区大型公益广告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三是部分大型活动未列入年初预算;四是年度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奖励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87万元,占70.47%;项目支出78.35万元,占29.5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9.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县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办公费、印刷费和办公设备的购置增长,部分活动及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县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办公费、印刷费和办公设备的购置增长,部分活动及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33万元,比2017年增加1.11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县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办公费、印刷费和办公设备的购置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ixianwmb@163.com。

2018年宿州市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