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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5-25 15:3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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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泗政发〔2020〕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2020年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3项民生工程

(一)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根据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在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因地制宜,建管一体,采取适当模式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加强粪污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环办)

(二)出生缺陷防治。围绕《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孕中期唐氏血清学三联筛查以及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等,促进全县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20年,全面开展产前筛查,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三)智慧健康建设。围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在继续推进“智医助理”基础上,加快“智联网医院”建设,在泗县人民医院、泗县中医院开展试点,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上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联系机制,打造人机协同的诊疗模式,帮助基层医疗机构筛选诊断与治疗信息,对高风险病例审核及干预,降低基层医疗机构误诊漏诊率。(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依托“皖事通”办事平台,进一步加大“安康码”推广使用,实现特殊时期动态健康认证,为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社区等综合判断个人健康风险等级提供依据。以2019年底常住人口为基数,“安康码”申领数达到基数的85%以上。选取至少1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安康码”与电子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试点。(牵头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人社局)

二、完善4项民生工程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将老旧小区智慧安防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2020年,按照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个,房屋建筑面积50.36万平方米,涉及住户4486户。(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牵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职学校国家奖学金7人,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2327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454人,普通高中免学杂费1302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467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四)文化惠民工程。农家书屋稳步推进,转为部门日常工作。继续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活动、农村体育活动,免费开放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5个综合文化站、1个博物馆,面向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公共空间设施场地。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全年补贴不少于34.8万元。“送戏进万村”演出不少于174场。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不少于174次。(牵头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农村应急广播基本建成,168个行政村完成农村应急广播终端建设,并与省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完成对接,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服务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三、调整和退出3项民生工程

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已单独立项,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统筹实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不再单列。“智医助理”已纳入智慧健康建设统筹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健全机制,转为部门日常工作,智慧医疗不再单列。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机制已健全,现已常态化运行,退出民生工程。

四、继续实施26项民生工程

(一)“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支持在贫困村建设46个特色产业扶贫园区;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带动贫困户3500户;引导和支持4500户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开展自种自养,发展特色产业。(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

(二)党建引领扶贫。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145万元,推动选派帮扶干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三)资产收益扶贫。折股量化和收益分配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贫困人口倾斜,帮助贫困群众更多的分享产业扶贫红利。(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四好农村路”建设。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00.982公里。县乡公路大中修里程按照7%的比例,预计实施67公里,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发挥县级路长办公室职责,明确细化辖区内农村公路各级路长责任人;全面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确保到年底前全县所有乡镇均完成乡村道专管员招募、并经培训上岗。继续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客车,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五)农村危房改造。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进行全面梳理,完成新增525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查漏补缺,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障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2020年,新培育14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18个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实现追溯,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区块链追溯应用。(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八)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就医合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院分别不超过0.3、0.5、1万元,剩余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351”)。慢性病患者在“351”后个人1个年度内门诊慢病合规费用再按80%予以报销(“180”)。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贫困人口在联网的省内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2020年底前,现有的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平稳过渡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构建医保扶贫长效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九)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惠及学生80736 人,实现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100%,做到应享尽享。(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十)贫困残疾人康复。为112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144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11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10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牵头责任单位:县残联)

(十一)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4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十二)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省级中心村建设目标,年底前完成2020年度6个省级中心村项目建设的70%。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治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十三)就业创业促进。开发320个公益性岗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245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实现就业。(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十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建设,培育1个省级电商示范镇、5个示范村,培育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提升农村电商发展质量,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项目,打造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品牌;提升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规范运营和上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推动我县农村电商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十五)技能培训提升。全年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44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年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5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年新增275名初高中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接受技工院校全日制系统培养,培养稳定率不低于95%。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186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0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200人、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100人、专业生产型培训100人、技能服务型培训1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六)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应发尽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0%;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面达到10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十七)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

1.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结合市政府意见调整提高我县低保标准,在原有保障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 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按照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整提高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按全护理、半护理两档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纳入孤儿保障的社会散居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450元。(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4.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救尽救。(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5. 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并分别给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上级要求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补尽补。(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6. 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其中对特困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其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实行定额资助。资助城乡医疗救助人口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参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牵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7. 困难职工帮扶。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制度,实施常态化帮扶机制,为49户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为39户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为26户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提供医疗救助,推动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牵头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十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继续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更加便民利民。(牵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十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缴费人数达32.12万人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二十)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约10620人以上,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保证婚检工作质量;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约199176剂次以上,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建卡率达到95%以上。组织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做好煤尘(煤矽尘)等28种职业病监测信息上报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二十一)智慧学校建设。2020年,以贫困地区、偏远地区以及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为重点,建设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45座,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二十二)学前教育促进。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所,资助幼儿1673人次,培训幼儿教师386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二十三)水环境生态补偿。配合市继续开展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稳步实施沱湖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建立健全以县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十四)水利薄弱环节治理。新开工泗县唐河二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二十五)棚户区改造。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6900套,基本建成6364套。(牵头责任单位:县房管中心、县住建局)

(二十六)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惠及学生111859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学生12888人;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完成89处改造任务,计划建设面积 4.2万平方米。(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五、工作要求

(一)聚焦民生短板,解决突出问题。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聚焦困难人员救助、“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就业创业促进、智慧健康建设等项目,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重点群体就业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民生短板。

(二)精准高效实施,加强过程管控。按照项目化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思路,优化推进民生工程的务实举措,重点做好摸透情况、设计方案、严格评估、列入计划、落实验收等环节工作,健全民情反映、投入保障、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狠抓项目建设质量,持续加强过程管控,重点监测民生工程项目,继续坚持按月调度、按月考核。

(三)坚持尽力量力,落实资金保障。真正过紧日子,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重点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兜牢“三保”底线。

(四)巩固建后管养,切实发挥实效。统筹考虑政府事权、产权归属、项目特点、经费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确定管养主体,分类明确管养模式,保障落实管养经费,全面提升管养水平和质量。

(五)完善绩效评价,提升资金绩效。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33项民生工程全部开展绩效自评,选取部分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开展县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六)强化目标导向,压实各级责任。县财政局、民生办承担民生工程牵头抓总职责,各项目县直主管单位履行主体职责,各乡镇、开发区履行协调职责,对照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和跟踪问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附件:泗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0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泗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法立  县长

副组长:王汝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樊真甫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治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永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晨光  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杨  杰  县审计局局长

覃兰芳  县卫健委主任

韩光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居虎  县住建局局长

赵  亮  县人社局局长

邓素英  县扶贫局局长

孙志远  县教体局局长

刘立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猛  县水利局局长

胡正民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  波  县司法局局长

姚  森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魏  纯  县残联理事长

许安大  县商务局局长

刘  奎  县医保局局长

吴  浩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万  玲  县政务服务局(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孙少勇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存昌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徐  峰  县房管中心主任

甄海波  县住建局副局长、县美丽办负责人

吴  鹏  县住建局副局长、县农环办负责人

周  璞  县民生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蔡晨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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