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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审计局机构简介

发表时间:2024-02-03 10:3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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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泗县审计局内设办公室(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综合法规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企业与外资审计股),农业农村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下设泗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和泗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5.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国有资本占企业、金融机构资本(股本)总额的比例在50%以下,但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6.县政府部门和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上级审计部门授权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姚森

负责人电话:0557-7022015

邮政编码:234300

办公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朝阳路104号财政局大楼11楼

邮箱:sxsjjxinxi@163.com

网址: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25252?type=4&action=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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