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泗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和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泗涂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准备工作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县政府决定成立泗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和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泗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汝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邓素英 县扶贫局局长
闵 沛 国家统计局泗县调查队队长
张 辉 县统计局局长
张治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士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晓亮 县发改委副主任
余红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杨蕴昕 县教体局副局长
杨 枫 县经信局四级主任科员
史士同 县民政局副局长
邓 虎 县人社局副局长
周 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吴 鹏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 平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崇平 县水利局副局长
方文义 县卫健委副主任
彭兴禄 县合管中心主任
王 升 县扶贫局副局长
王丹峰 县残联副理事长
高 超 国家统计局泗县调查队副队长
王胜利 人行泗县支行副行长
孟宪金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梦清 县信访局副局长
张广华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许 斌 县农业农村局原农经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泗县调查队,闵沛兼任办公室主任,高超、王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解决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要求
1.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因工作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各乡镇(开发区)要设立相应的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脱贫攻坚普查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工作。
二、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汝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樊真甫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辉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巩 彪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伟凭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胡正民 县发改委副主任
刘 云 县经信局副局长
孟宪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 永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甄海波 县住建局副局长
姚瑞侠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
杨蕴昕 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志仙 县民政局副局长
高学环 县司法局副局长
余红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邓 虎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 永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时昌盛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周 杰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学本 县文旅局副局长
孙 勇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杨 景 县政务服务局(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张永军 县消防救援大队中队长
陈红梅 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 莉 县妇联副主席
张 磊 团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孙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有关要求
1.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任务,协调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
2.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抽调人员如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3.各乡镇、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村、社区也要相应建立普查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劳动报酬,并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同时,可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普查。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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