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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0-09-02 10:2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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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托儿所幼儿园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县教体局高度重视,对您的提案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等进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促进我县学前教育的发展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以采纳并认真落实。关于我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需要给您说明的是:

近年来,县教体局健全了“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对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卫生保健、食品安全等方面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办园准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明确了管理体制、工作职责和准入制度,规范了审批流程和监管办法,坚持年检制度,一年一检,确保民办幼儿园动态管理,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各幼儿园将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常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在岗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和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严把儿童入园关,对于新入园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及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检查情况,对未进行入园体检的儿童,体检合格后才能入园,不得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园。

下一步,县教体局将协助县卫健委定期对托幼机构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入托入园国家免疫计划、儿童保健手册查验和相关卫生保健制度,确保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各项工作的落实。对督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托幼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无法整改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并将督导考核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真正给学龄前儿童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生长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教体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教体局

联系电话:702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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