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王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正常开通农村小学校车的建议”提案收悉。县教体局高度重视,对您的提案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等进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安徽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为方便学生就学,多年来,县教体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免试入学。优化学校布局调整,缩小城乡学校差距。兴办寄宿制学校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努力缓解由学生上下学带来的交通压力,减轻拥堵。
您建议“开通农村小学校车”已纳入教体部门的规划,我们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通中小学校车服务。
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交通建设,为广大学生提供多种交通工具满足上下学需要;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拒绝乘坐非法车辆上下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也对解决道路拥堵做出积极的努力。
感谢您对教体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教体局
联系电话:702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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