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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情况】泗县人社局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发表时间:2020-10-16 18:1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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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指挥。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等级,自动成立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小组。其中,对于重大突发事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涉及分管业务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对于一般突发事件,成立由分管劳动维权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指挥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预警预测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辖区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企业信息;建立欠薪欠费企业信息预警制度,将欠薪欠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信息提供给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减少欠薪欠费企业户数,预防欠薪欠费突发事件发生。

三、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凡发现可能引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突发事件苗头现象或已经接到突发事件发生信息的部门为突发事件处置第一责任人,由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事件涉及人员及数量、事件发生经过及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确定是否启动应急程序,对需要启动应急程序的,根据事件发生原因及涉及的相关部门职能,确定牵头处理部门及有关参与单位,拟定初步处置措施,并安排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突发事件,建立以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维权协调联动为主,其部门联动为辅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职责明确、组织严密、密切配合的内部部门联动体系,对欠薪欠费逃逸突发事件,建立由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工科局等部门组成的外部部门联动体系,切实发挥各自职能,共同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建立动态监控机制。畅通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劳动信访和企业联络人四条渠道,按季汇总各条渠道了解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劳动纠纷发案率较高排序在 20%的企业,作为劳动争议红灯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同时,将红灯企业的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各镇街以及有关单位,确保各级及时掌握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现对突发事件隐患的动态监控,确保将各类矛盾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纳入到对局属各部门的年度考核体系,对在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置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部门,在年终综合考核中扣除日常工作分数,取消部门和个人评先选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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