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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机构简介

发表时间:2024-02-03 11:1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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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泗县部分事业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宿编办 [2020] 21号)和《中共泗县县委 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泗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列公益一类

第三条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负责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湿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制定湿地公园的各项保护管理制度,对湿地资源实施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

() 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加强湿地公园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开展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湿地公园科学研究.

()负责争取和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他项目并予以管理。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区内的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等工作,劝阻、制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湿地违法行为。

(五)组织开展湿地公园的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拟定和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文件审核、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和记录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运营管理部。按照湿地保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园区内可用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运营;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园区各类设施设备运营及维护保养;负责园区内经营企业、经营网点的管理;负责湿地公园新建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报批和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湿地公园园林设计和绿化工程;负责湿地公园旅游产品项目开发及运营管理工作。

(三)科普宣教部。负责湿地公园科普知识、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打造生态文明实践基地;组织开展科普展览、学术交流等活动;负责宣教馆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湿地公园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

(四)环境监测保护部。负责湿地公园整体规划的编制和上报审批有关工作;负责大气、土壤、水质等湿地环境的监测。保护工作;负责监测湿地公园内动植物生长情况;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及时掌握湿地资源现状及动态变化趋势并采取相应预。防、保护措施;做好监测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湿地生态监测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联系相关科研单位及院校开展湿地科研工作。

第五条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第六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 2020年7月 15日起施行。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运营管理部

3.科普宣教部

4.环境监测保护部

办公地址

泗县大路口镇龙湖村大刘组001号东2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0557-7099913

六、网站地址

 https://www.shilonghushidi.cn/

七、邮政编码

234300

八、办公邮箱

 ahsxslh@163.com(此邮箱不受理依申请公开)

九、单位负责人

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周家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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