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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途径

发表时间:2024-04-24 11:3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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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职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执法权限  

办理县辖区内的属于人社领域的执法事件。  

三、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3.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4.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5.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6. 失业保险条例  

7. 工伤保险条例  

8.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9. 相关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四、执法程序  

1.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4.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五、执法结果  

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57-7022573  投诉方式:0557-702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