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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经信局2024年度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1-22 16:1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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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

办事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55条: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应当接受节能培训。

2.《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二十八条:节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节能工作的主要职责:(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承办机构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

四、申请条件

范围内年综合能耗1万吨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负责人或能源管理负责人。

五、服务流程

1.通知:依据省经信厅下发文件通知,经信局开展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活动。

2.搭建平台:重点耗能企业负责人或能源管理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活动。

六、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咨询方式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7-7090050

2.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推广

应用办事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第五条 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第二十八条 节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节能工作的主要职责(五)组织协调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2.泗县县委办公室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经济和信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953号):内设机构(三)行业管理办公室:指导和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二、承办机构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我范围内年综合能耗1万吨以上重点耗能企业,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备案。

四、申报材料

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生产企业申报表:

1.企业经营概况;

2.企业获得授权专利及名称(类别、数量);

3.在节能环保方面经认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产品和国家重点新产品;

4.近三年来在节能环保方面获得国家和省市立项的科技项目类别及产品或技术项目;

5.今后四年企业在节能环保领域发展规划简介,包括发展目标、产品方向和发展重点等。

五、服务流程

1.通知:依据省经信厅下发文件通知和经信局开展的相关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介活动。

2.搭建平台:重点耗能企业负责人或能源管理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推介活动,与参展单位和节能服务供应商自由洽谈。

六、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咨询方式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7-7090050

3.开展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专项行动办事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实施方案》。

2.《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在工业领域开展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工业领域滚动实施‘五个一百’专项行动,即‘壮大100户节能环保生产企业、推介100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推广100种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实施100个节能环保重点项目、培育100家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二、承办机构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节能环保生产企业、先进技术、装备产品、重点项目、服务公司。

四、申请条件

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节能环保生产企业,列入国家相关鼓励推广目录的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节能环保装备产品,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节能环保重点项目,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备案的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五、申报材料

1.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生产企业申报表。

2.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先进技术申报表。

3.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装备产品申报表。

4.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重点项目申报表。

5.安徽省“五个一百”节能环保服务公司申报表。

六、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咨询方式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7-7090050

4.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初审转报办事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第十五条: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

二、承办机构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股

三、服务对象

    泗县企业。

四、申请条件

在我注册登记的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3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主要为产业集聚内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3.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10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增长10%以上,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4.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5.获得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7.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

8.功能要求:

1)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100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4次以上;

2)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并建立良好的协同服务机制;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洽谈、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4次以上;   

3)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代理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4次以上;

4)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远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

5)融资服务。年组织银企对接活动4次以上;年组织融资知识讲座4次以上;组织开展融资产品咨询、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建立融资超市。

五、申报材料

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2.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六、服务流程

1.申理:申请单位携带规定材料向泗县中小企业发展股办理

2.受理:中小企业发展股

3.审查:审查资料。

4.审批: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5.办结:依据法定职责,制定初步审查意见,按照法定时限向申请人送达相关文书,同时做好事项资料整理等后续工作。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泗县民政局四楼408室中小企业发展股

咨询电话:0557-7090050

5.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办事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负责示范企业认定的相关管理工作。

2.《关于印发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经信科技〔2014〕130号)第四条: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负责全省示范企业认定的相关管理工作,根据自己的职能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形成共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协调互动工作机制。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主管部门联合负责本区域示范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3.《转发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18〕761号)。

二、承办机构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

三、服务对象

      泗县企业。

四、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3、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4、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五、申报材料

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请报告 。

六、服务流程

1.申理:申请单位携带规定材料向泗县民政局四楼406技术进步股申请办理。

2.受理:技术进步股

3.审查:审查资料。

4.审批: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5.办结:依据法定职责,制定初步审查意见,按照法定时限向申请人送达相关文书,同时做好事项资料整理等后续工作。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泗县民政局四楼406室技术进步股

咨询电话:0557-7022598

6.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

办事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属单位服务平台申报进行初审、推荐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承办机构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

三、服务对象

      泗县企业。

四、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政策及相关规定;
    2.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企业集团的指导和监督;
    3.具有完善的运行机制;
    4.行业内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拥有高水平的专业人员队伍;
    6.具备提供试验检测、信息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
    7.具有领先的科研能力和服务能力;
    8.符合当年工信部组织开展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服务指南活动的重点领域和要求。

五、申报材料

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2.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3.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申报服务平台类别的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

4.通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国家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的证书

5.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认可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和校准项目附表

6.主要服务设施、仪器设备、软件或数据资源清单

7.主要服务人员名单(姓名、学历、职称、专业资质、职务等)

六、服务流程

1.申理:申请单位携带规定所需材料向泗县民政局四楼406技术进步股申请办理。

2.受理:技术进步股

3.审查:审查资料。

4.审批: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5.办结:依据法定职责,制定初步审查意见,按照法定时限向申请人送达相关文书,同时做好事项资料整理等后续工作。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泗县民政局四楼406技术进步股。

咨询电话:0557-7022598

7.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转报办事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安监三〔2012〕107号)第二条第五项第四款: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需经可靠安全可靠性论证,由省经信厅牵头对企业拟采用的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生产工艺进行可靠性论证。

二、承办机构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与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申请条件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

五、申报材料

1、项目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

六、服务流程

1.申理:申请单位携带规定材料向泗县民政局四楼408安全生产与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

2.受理:安全生产与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受理。

3.审查:审查资料。

4.审批: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5.办结:依据法定职责,制定初步审查意见,按照法定时限向申请人送达相关文书,同时做好事项资料整理等后续工作。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泗县民政局四楼408安全生产与非煤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7-7090050

8.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办事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第七条:省及有条件的市、县设立节能监察机构。节能监察机构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节能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二)开展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二、承办机构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节能环保生产企业、先进技术、装备产品、重点项目、服务公司。

四、申报材料

五、服务流程

根据省经信厅开展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通知企业管理负责人培训时间按时参加。

六、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咨询方式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7-709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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