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特殊工作制的批复
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提出实行特殊工时制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于2018年5月21日受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驾驶员岗位88人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制。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保证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执行时间:2018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19日。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6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