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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企业稳岗补贴申领须知

发表时间:2018-08-01 11:0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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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即非国家或省、市政策性关闭破产(整体关闭破产)名录内企业,且企业申请年度未受过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指根据发改委等28部门《印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的失信企业;“僵尸企业”指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企业。

(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四)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2.88%)。裁员率,以企业上年度1月在岗职工人数为基数,按企业上年度全年裁减职工人数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第39条、第44条第一至第三款解除合同的职工不计入企业裁减职工人数。

二、补贴标准:

 稳岗补贴计发比例按照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

三、申报时间:

2018年8月1日系统已上线运行,企业可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登录申报。

 


联系人:郭亮

咨询电话:0557-7022261
 

 

                       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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