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冯家紧、庞思亮、徐莉 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墩集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实施雨污分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避免污水对河道、地下水等造成污染,便于雨水收集利用和集中管理排放,降低水量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保证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进一步改善水质,雨污分流势在必行!雨污分流是完善城镇基础建设、可以有效减少污水对天然水体的污染,是一项功在当下、惠及长远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是解决城镇防洪内涝、消除黑臭水体等顽疾的治本之策。随着城镇发展越来越快,人口密度逐渐提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增加了,但初雨水量没有变化,雨污分流的排水模式更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彻底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为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新建城镇排水管网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旧的合流式排水系统提倡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分流式改造。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大家的持续努力,我们的河流也会越来越清澈。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7-7022863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8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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