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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9-23 00:00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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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政办秘〔201648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47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成立政务公开协调机构,确定1位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公布,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筹做好内部协调、转办、监督、发布工作。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股室、具体责任人。

二、突出公开重点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泗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泗政办发〔201646号)文件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扶贫开发、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三、充分发挥政府网站 “第一公开平台”作用

目前,县政府已对泗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整合、改版升级。各单位要依托县政府网统一技术平台集约化推进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对本单位信息公开网栏目、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明确各类信息更新频率,确保及时更新。要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维护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本规范(2016版)》要求,对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和清单进行修订、更新和完善。要加强网站日常监测,对各类信息发布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每月监测,保障网站平稳运行,监测结果作为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依据。

四、建立定期调度制度

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将定期听取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对后进乡镇、部门重点约谈、调度。县政府政务公开办、信息中心将根据各单位政务公开实施进展情况,选择重点、难点单位,通过电话催办、督办单督办、分批集中轮训、现场指导培训等形式,不定期调度该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在收到督办通知后该单位要立即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整改落实结果(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送)。

五、强化督查考核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工作任务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计入各单位工作任务考核年度总评,权重不低于4%。县大督查办、效能办、政务公开办、信息中心将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每月通报政务公开情况并进行分类排名,对领导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并计入年度考核。

请各单位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通过报送至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戚芳,联系电话:0557-7022031,邮箱:525655653@qq.com

     

2016921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