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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8-22 09:3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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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现就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三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责任

(一)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公开发布员具体负责人。

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审核上网信息复查等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发布,在可公开的文件结尾处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字样,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机制落到实处。同时将上网信息逐一登记,做好台账,统一归档。要指定专人负责读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全面归集本单位行


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各类信息,特别是结果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单位信息员发布员及信息稿件编辑人员应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账号安全管理,定期对电脑进行杀毒、清理,要严格落实3个月内变更账号或密码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员及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账号信息变更台账机制。

二、规范工作流程

初审(一审由信息员发布员及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信息文字关逐字逐句审读,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错误,保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

复审(二审)。由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公开信息事实关,在全面了解书稿内容的基础上,从更高角度对信息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以及信息安全性进行审核;

终审(三审)。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从全局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各单位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严禁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内容。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二)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号私用,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以个人名义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

(四)严格落实报送和发布的信息三级审核三级校验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对因未遵守信息审核流程或审核不严造成泄密或负面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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