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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刘圩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4-14 14:5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刘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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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刘圩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刘圩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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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圩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按照县安委会泗安委关于印发<泗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刘圩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105条、市70条、县55条具体举措,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政府、各单位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建立各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由安委会办公室会同镇纪委成立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每季度对各村和有关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督导组长由各分管领导干部担任。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有全局性、牵引性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重点,推动单位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限期交办、跟踪问效;对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或其他违规违纪情形的,移交有关部门核查追责问责。

2.压实属地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将安全安全生产纳入五面红旗考核的 指挥棒作用,促进镇级、各村各单位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  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性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督查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的政治责任

3.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泗县安全生产 管三必须”责任清单》《“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推动级行业部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结合省、市培训方案,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液化气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 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文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 年,重点开展商超“三合一”场所及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各各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安全 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每季度至少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重点环节、关键装置风险防控措施落实 情况开展1次全面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

5.构建“一件事”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推动相关部门明责知责、履职尽责,主动靠前,强化监管,坚决杜绝只审批不监管、只管合法的不管非法的、只管目录内的不管目录外的,以及只备案不检查、无执法权无监管权等懒政怠政行为。对于职责交叉或新业态新领域的新风险,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确定一个牵头部门组织推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模式,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确保 事情有人管、责任不悬空”,严防“认不清、想不到、管不”的问题发生。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6.深化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加强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推广、学习、使用,形成镇和有关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覆盖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有关视频,进一步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流程,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7.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有关单位关部门要结合近年来各地火灾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高层建筑、商超、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以及城乡接合部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镇政府政府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火灾隐患。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  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督促村、公安派出所住建所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8.深化液化气专项治理。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液化气爆炸事 故教训,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问题环境”,持续深化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住建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突出餐饮场所液化气使用安全监管,督促餐饮场所依法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 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运输、违法充装、违法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加大燃气用具产品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行为。

9.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持续优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和排查,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10.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 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从严开展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十个一律”严管措施。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

11.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住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压实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强化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管控责任落实。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以及未批先建、审批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环节、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2号),严格履行自建房屋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自建房安全事故教训,持续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未批先建以及擅自改建、扩建或者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违法行为。

12.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督促各类工贸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有机融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建设和实际运行,切实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健全完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和规模以上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台账,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紧盯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和重点执法事项,强化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

13.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健全完善烟花爆竹属地网格化管理体系,对易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废旧院落、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逐一登记建档,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摸底排查,压实网格员责任。严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准入关,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批发企业“六严禁”措施。应急、公安、城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以及摆摊设点非法贩卖、兜售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强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要追根溯源,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要加强行刑衔接,触犯刑律的,依据《刑法》和《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14.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粮油储备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电信通信安全、公用设施安全等专项治理,着力破解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5.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三同时”制度,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6.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实行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行业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一案三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按照危险作业罪进行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18.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收集共享。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9.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

20.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更新改造、“大吨小标” 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 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21.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无水小区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2.推动危化品、烟花爆竹、城乡液化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涉尘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将特种作业人员纳入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3.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4.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并对预案演练效果、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评估。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涉尘等重点工贸企业、建筑施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5.学习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 年试点推进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6.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定程序,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 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7.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8.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 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 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带来大风险、酿成大事故。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 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9.借鉴学习江苏经验,推动安委办实体化运行,配备专职人员,确保专人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统筹镇安全生产监管、公安、消防工作、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

30.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专家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贯彻落实《安徽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安全 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1.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 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32.深化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进度安排

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4月)。编制印发《刘圩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面部署启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及有关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对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安排部署,3月10日前将工作计划报至镇政府审核备案。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及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学习先进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 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将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政治担当,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政府、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成立相应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做好相关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实施。镇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泗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突出短板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并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计划。其中:中心校、中学牵头负责校园、体育场馆和设施、体育行业活动安全,民政办牵头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住建所牵头负责环保设备设施、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液化气、自建房、群租房、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交管站牵头负责道路运输,农经站、农机站、畜牧站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农业、农机、畜禽养殖安全,水利牵头负责水利行业安全,文广站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卫生院牵头负责职业卫生、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镇应急办牵头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商贸服务(含餐饮业、住宿业)、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流通、邮政快递业等行业安全,市场监管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国土局牵头负责林业安全,供电站牵头负责电力安全,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分别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领域治本攻坚行动。

(三)加大安全投入。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 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落实,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完善制度措施。各村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要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和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的监督落实,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要积极推动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

产法制化建设。

(五)强化正向激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利用好安全生产“赛马”机制,在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点,将考核结果作为各村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压实责任、推动工作的重要方式,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治本攻坚行动重视不够、重点工作推动落实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刘政〔2024〕2号关于印发《刘圩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 知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