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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投资促进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投资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为提高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诚信度,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两大类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76?type=4&action=list)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中心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中心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3、工作动态。包括本中心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4、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事业(参公)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5、财经信息。包括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年度预决算等。

6、公共服务。本中心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7、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7类信息以外的本中心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也可以到投资促进中心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址:泗县当涂现代产业园5号楼A101006(泗县投资促进中心办公室);开放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57-7012884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主题分类

 名称

信息来源

成文日期

关键词

文号

生命周期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单位代码、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组成,各部分号码用“-”相连,其结构为:区域及部门编号-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总长度为18位字符。

2.信息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发布机构。发布机构。指信息的责任者。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4.主题分类。根据不同主题和体裁进行选择。主题19类:劳动、人事、监察;科技、教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安、安全、司法;卫生、体育、医疗;商贸、海关、旅游;国土资源、能源;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民政、乡村振兴;民族、宗教;气象、应急;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体裁13类:函,通知,通报,意见,公告,通告,批复,报告,决定,议案,会议纪要,请示,其他。

5.名称。指该信息的标题。

6.信息来源。指信息发布渠道。

7.成文日期。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产生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需要以一种所有人都能识别的格式出现,并且它能被计算机软件所解释。日期格式应符合ISO8601W3CDTF〕规范,并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8.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代表性的习惯用词,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也可以是公众已认同的俗语。其中公众认同的俗语至少标注1个。           

9. 文号。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10.生命周期。指信息从产生到应用直至失去使用价值为止的时间。

(三)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

(四)公开时限

属于本中心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向本中心提出申请的,填写《泗县投资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doc可从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中心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

(二)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中心当场提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另外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三)申请处理。

    1、申请的受理。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我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直接向泗县投资促进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受理,并按职能分工及时批转有关股室办理答复。(1)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等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申请事项表述不清楚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申请的办理。本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本中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557-7012884

通信地址:泗县当涂现代产业园5号楼A101006

邮政编码:2343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泗县投资促进中心

2021130
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