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圩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13号)、《中共泗县县委办公室、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精神,制定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二、制定意义
切实规范和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制定本方案规范食品安全行为。
三、起草过程
黄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黄圩镇自身特点起草该文件,通过2021年1月15日党政联席会集中审核、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公布此清单。
四、工作目标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全镇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加强党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三)建立健全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
(四)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六)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主要内容
1、镇党委书记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2、镇长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3、镇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4、黄圩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
六、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充分贯彻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设计责任清单,充分调动党政班子成员和各部门的联动性,共同完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七、保障措施
派出所:
1.组织指导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协调处置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2.推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导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拟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
3.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现场周围治安交通秩序管控。
司法所:
1.推动食品安全领域制度建设。
2.指导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3.组织引导律师等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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