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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进一步加强沱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作者:刘健 编辑:贾良月 发布日期:2021-03-04 10:34:01 信息来源: 中安在线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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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泗县认真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政策,进一步加强沱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确保唐河、沱河及主要支流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Ⅲ类,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协调发展中的效应逐步显现。

  一是明确五大任务。廓清沱河流域边界和水系,绘制沱河流域水系、入河排污口分布、主要污染源及治理设施分布的“一张图”;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汛期应急预警监测等现代化水环境监测体系;通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清河行动等措施,全面实施精准治污与生态修复;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提高用水效率;采取定期清理涵闸淤积底泥、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拦截试点、加大涉水污染源监管等方式,进一步保障流域水安全。

  二是压实两个责任。长沟、草沟、丁湖等三个乡镇和县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统筹河湖保护与经济发展,严守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将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压紧压实县、乡、村河(湖)长责任,围绕六大职责,加大巡河和问题整改、督办力度,加快推进由“见河长”向“见实效”转变。实施主要河流考核断面“断面长制”,各断面长对考核断面水质负责。

  三是建立四项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沱河流域水质、水文、气象等水环境信息实时共享;资金保障机制,严格按照《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根据预警级别,实时响应,确保水环境安全;共建共享机制,统筹沱河流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落实规划会商,并加强联合执法,协同打击跨区域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共享生态资源、共建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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