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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9-30 09:28:16 信息来源: 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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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泗涂产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严防严控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站位,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

“两节”期间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期,必须高度警醒,严加防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突出抓好各领域各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落细落实防控责任措施,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力戒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研究部署“两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主要领导要针对节日期间风险特点和突出问题,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带头深入基层督促检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防控到位,严防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发生。

二、突出节日特点,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事故规律特点和节日期间风险研判分析,紧盯事故隐患集中、风险高位运行、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坚持把有效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压实企业责任作为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集中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坚持“零容忍”,及时跟踪整改消除;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停工整改。

(一)突出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各乡镇(园区),交通、公安交警、公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近年来各地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鉴,紧紧围绕“人、车、路、企业”关键要素,深入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管理等各方面、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压实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路面秩序管控,突出挂靠车辆整顿治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黑头车”和农用车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海事及有关乡镇要加强港口码头、渡口渡船、游船渔船安全管理,严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抓好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住建、交通、公路、城管、水利、电力等相关领域建设工程(改造工程、拆除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两节”期间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杜绝抢工期、抢进度冒险组织施工。各乡镇(园区),住建、城管、教体、卫健、文旅、民政、宗教等部门要深刻汲取山西省襄汾县“8·29”坍塌和福建省泉州市“3·7”坍塌事故教训,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既有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以及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场所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止公共场所建筑坍塌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严格按职责要求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

(三)突出抓好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各乡镇(园区),民政、教体、文旅、卫健、市场监管、住建、商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辖区和相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及经营场所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以家庭式商铺、养老机构、加油站点、用电用气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消防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家庭、社区消防安全“五自查四应会三提示”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四)突出抓好旅游市场安全监管。文旅、城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两节”期间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检查各旅行社依法依规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县域旅游景区、景点、公园安全管理,全面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风险管控。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整改销号;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措施。

(五)突出抓好大型活动安全监管。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两节”期间大型集会、庆典、比赛以及商业店庆活动和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性审查,督促监督举办单位制定安全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保障措施,突出临时搭建设施、用电设施安全检查,强化人流动态监控,严防倒塌、踩踏等事件发生。

(六)突出抓好相关高危行业安全监管。各乡镇(园区),应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生态环境、商务、城管等有关部门要落实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油气管道、罐区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重点排查消防设施、防静电设施、监测报警设施存在的风险隐患,严格节日期间动火、动电作业管理,杜绝违章违规冒险作业。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储存、销售汽柴油以及利用改装车辆非法销售汽柴油行为。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排查燃气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风险隐患,压实燃气运输、经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宣传,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七)突出抓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各乡镇(园区),应急、经信等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节前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要督促指导工贸企业制定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节后停产复工检查方案,强化检维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涉尘涉氨、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高危作业安全许可制度,严防违章违规冒险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八)突出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扎实组织开展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九)突出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各乡镇(园区),住建、城管、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行有限空间清单制管理的通知》(泗安办〔2020〕29号)要求,加快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台账,强化“一企一清单、一行业一清单、一地一清单”清单制管理,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标识。要结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检查表》所列重点内容,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措施。

此外,寄递物流、电力、通信等其他相关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开展“两节”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专报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信息渠道畅通、应对处置有力。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要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全力救援、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加强节日期间风险预警提示,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自救互救常识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涉安舆情动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请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和主管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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