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对《泗五大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征集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
泗五大桥南地块被征迁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拟定的《泗五大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现予以公布,即日起征求被征收户对《泗五大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被征收人意见请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该项目房屋征收办公室提出。
联系电话:7011115
工作地点:住建局八楼817室
泗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泗五大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使征迁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统一征收补偿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东至泗县国家粮食储备库,西至中联搅拌站,南至汴水人家小区,北至新汴河南岸。
二、征收机关
泗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
泗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四、被征收房屋面积及用途的认定:
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结构、用途和面积由征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要求
(一)泗五大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县政府重点工程,征收范围内的各机关、个人要积极配合,特别是党员干部和职工应在第一时段期限内,率先垂范,带头签约拆除房屋。任何人不得违法干扰、阻碍、抵制征收工作。对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征收范围确定后,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不得进行交易、分户,有关部门要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三)征收部门要加大征收补偿政策的宣传力度。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方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方案由泗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其余略。
泗五大桥南地块被征收户:
2020年2月28日,县征收部门依法公布了《泗五大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广大被征收户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征求意见期限已满,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公告如下: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有7人签名的意见书1份。意见不采纳,无商业房产权证明,无法办理。
泗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