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征集状态:已截止 起止时间:2020-06-19 15:12 截止日期:2020-09-23 17: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安徽省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31856.15万元在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南部建设安徽省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项目,项目已于2020年2月28日取得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该项目的立项批复(泗发改审批[2020]9号)。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之光小区26号楼3、4层

联系人:马工

电话:18949990023

邮箱:126978374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红枫路富邻广场科研1、2幢6楼1-606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8996163

邮箱:aherc@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2”和“3”。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征集结果:

我单位建设的《安徽省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项目于2020年6月19日在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于2020年9月24日在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展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在项目公示期间及公众提供意见的时间内,我单位未收到公众关于项目建设的任何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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