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处理
发布日期:2021-10-26 14:51
信息来源:泗县公安局
信件编号: | 20211026001 | 来信时间: | 2021-10-26 1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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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张**** |
内容: | 10月2号,在城西老343省道,发生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出警民警冯青涛,至现在未出具责任划分及沟通协商。行政失职。请上级单位协助处理!!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回复单位: | 泗县公安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
泗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1-10-31 14:5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当日由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处理,民警接警后于10月04日委托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事发车辆进行碰撞形态及车速鉴定。 2021年10月24日,办案民警收到由天正司法鉴定中心寄送的鉴定报告,并联系事故双方当事人前往泗县交通管理大队领取。10月28日,经泗县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已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已和当事人家属沟通,当事人家属表示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