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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10-02 14:56 阅读次数:

时间:10月2日,星期六,农历八月二十六

嘉宾: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存昌,县城镇职工医保中心副主任董其忠,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副主任张甫玲,县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副主任张艳。

主持人:泗县人民广播电台

摘要:县医保局共接听热线电话5个,现场答复了5个。

访谈详情

1、来电咨询:2022年居民医保线上缴费系统什么时间可以开通使用?

县医保局的答复是:接市局通知2022年宿州市居民医保线上缴费系统将于近期开通,初步定于本月10号。请该听众耐心等待。

2、来电反映:亲属是在外省参加的职工医保,退休以后在参保地办理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2021年4月份之前,在县中医院住院,都能刷卡直接结算报销,2021年7月份以后住院就不能直接结算报销了,是怎么回事?

县医保局的答复是:该听众反映2021年7月份住院不能刷卡直接结算报销,原因主要是医保结算系统连接出现了问题。按照国家医保系统建设规划,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全国统一的医保系统建设。目前,各省、市都在积极建设、调试中。在建设、调试期间系统、网络连接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异地就医结算报销。解决办法:一是经常与住院医院联系,系统连接问题解决以后,就可直接结算报销;二是从住院医院出院现金结算以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县医保局将积极向上级反映,加快系统建设步伐,方便异地就医群众直接结算报销。同时主动联系医院,询问医保系统及网络连接问题解决的情况,及时告知参保人。

3、来电咨询:家属2015年患有乳腺癌,现在在南京检查和挂号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县医保局的答复是:依据《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规程的通知》宿医保〔2019〕27号文规定:乳腺癌属于特殊慢性病,本人或者亲属携带相关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局8号窗口申请,在医保结算系统维护后,凭医院就诊检查发票、门诊病历、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在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局相关窗口报销,只是相关检查费用可以报销,门诊挂号费是不能报销的。

4、来电咨询:2021年5月份办理了职工慢性病证,5月份之前的慢性病费用能否给予报销?

县医保局的答复是:按照医保有关待遇政策规定,办理慢性病证以后开始享受慢性病医保待遇。该听众办证之前的费用医保是不予报销的。

5、来电咨询:医保费用年年增加,可是报销比例却不增长,是怎么回事?

县医保局的答复是: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7号)文件要求: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元,提高40元。2022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同步提高30元,为每人580元。医保缴费增加是正常的,主要有几个原因:1、社会经济水平在提高,大家工资在涨,物价也在涨,钱的购买力不可同日而语。2、因居民就医需求在逐年增加及医疗新技术的应用,致使医疗费用同步增长。3、保障水平提高、待遇越来越好。很多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比原来高很多;门诊保障也逐渐提升,一些特殊病、慢病也可以门诊报销;起付线降低了,报销比例提高了;医保目录里已经有2800种药品,甚至可以报销很多临床必需、价格昂贵的创新药等等,这些保障待遇的提高,都需要充实的基金池来支撑。居民医保可以说是完完全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居民医保缴费的上涨在多种原因之下,政府经过科学论证,为了保障参保人自身利益而设定的标准。只有医保缴费和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同步提高,基金池才能越来越大,满足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才能有稳步提升的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