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发改委3月29日天然气价格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9日

发布地点:泗县大数据中心5楼发改委会议室

主 持 人:朱毅  县发改委价格服务和收费管理股二级主任科员

参会嘉宾: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融媒体中心、泗县发布、今日泗州等

摘  要:发布泗县天然气价格改革情况。

发布会详情

时间:2023年3月29日上午9:30

地点:泗县大数据中心5楼发改委会议室

内容:泗县天然气价格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朱毅     县发改委价格服务和收费管理股二级主任科员

发布人:孙公雷   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科员

参加新闻发布会媒体: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融媒体中心、泗县发布、今日泗州等


天然气价格新闻发布会讲话稿

主持人:各位来宾、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泗县发改委新闻发布会。

应邀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单位有: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融媒体中心、泗县发布、今日泗州。参加此次发布会的是泗县发改委孙公雷同志。同时,我们还邀请了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在此,对大家的光临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两项议程:一是发布泗县天然气价格改革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提问。下面分项进行:

首先,请孙公雷同志介绍泗县天然气价格改革情况。

孙公雷:按照此次新闻发布会安排,现将我县天然气价格改革情况汇报如下:

一、天然气定价过程

   为推进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城镇管道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根据《安徽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皖价服〔2018〕112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皖发改成本规〔20217号)文件规定,经对泗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和泗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2018年度-2020年度配气价格成本监审,确定我县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66元/立方米,管道天然气上游采购成本为3.02元/立方米,管道天然气单位配气综合成本为3.68元/立方米2022年8月23日召开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开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单位意见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征求县直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2022年9月份印发1000份《关于征求〈泗县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同时在网上公告,并实地入户走访120余户,收到反馈意见5条,主要涉及阶梯气量、居民气价上调等问题,我委已及时做好政策沟通解释工作。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气各阶梯价格

第一阶梯价格3.35/立方米;年用气量0-480立方米(含480立方米)

第二阶梯价格3.95/立方米用气量480-1200立方米(含1200立方米)

第三阶梯价格4.86/立方米用气量1200立方米以上部分。

)非居民用气价格

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基本气价为3.79/立方米。

优惠政策

对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人员,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到燃气企业办理价格优惠手续,每月设置3立方米免费用气基数。

、相关说明

(一)阶梯气价以年度为执行周期,全年分档气量按月用气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的气价标准,用气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用气量跨年度不累计、不结转。

(二)实行阶梯气价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每户以四口人为基数,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第一档气量每月增加5立方米;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燃气表为一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执行居民气价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的平均水平,即3.65/立方米。

(四)在一定周期内,当天然气平均综合采购价格变化较基期达到或超过一定幅度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

明确责任

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和服务,保障稳定供应,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维护市场秩序。县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局将密切关注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加强监

六、执行时间

   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自202341日起执行。

主持人: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

一、今年我县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一是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部分,要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

二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减少交叉补贴。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

三是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根据国家和省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的框架和指导性意见,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天然气供应状况以及城市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非居民天然气联动机制如何执行?

答:非居民天然气联动频率及操作程序

当天然气平均综合采购价格变化较基期达到或超过±5%时(不足±5%的累计到下期)启动联动机制,原则上一个联动周期不少于3个月,联动时由天然气经营企业根据上述第二条确定的联动机制计算公式确定联动金额,申报县发改委;县发改委综合考虑居民用户承受能力、天然气供应状况以及城市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编制联动具体方案,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答问环节就到这里。各位记者对我县天然气价格改革还有需要了解的,请会后与我们联系,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和各位朋友的光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