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意见征集】《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

征集状态:已截止 起止时间:2023-03-01 00:00 截止日期:2023-03-11 00:00 信息来源:泗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主要依靠培育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实体企业,为坚持发展速度与质量相结合;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互动发展相结合,着力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着力增加上市(挂牌)企业数量,着力扩大股权融资规模,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提升国民经济证券化水平,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激发县内企业上市(挂牌)动力,根据《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财金〔2019〕126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宿政办秘〔2021〕39号)《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泗政办秘〔2020〕44号)。制订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市县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工作要求要求,根据《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财金〔2019〕126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宿政办秘〔2021〕39号)等文件精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于2月形成《泗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初稿。

2023年3月1日,征求了经信局、住建局、房管中心、发改委、人社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泗涂产业园等部门意见。

2023年3月10日,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办法》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3年3月14日,县司法局出具了审查意见(泗法审〔2023〕19号),意见认为《办法》主要内容符合上级文件精神。

2023年3月15日,《办法》经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2023年3月27日,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泗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奖励办法》》(泗政办发〔2023〕4号)。

三、起草内容

《办法》共分八条

第一条 明确制定依据

第二条 明确使用对象

第三条 对企业上市(挂牌)实行差异化奖励。对我县企业实现主板(含北交所)上市的前三家分别差异化奖励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对我县企业实现新三板挂牌的前三家分别差异化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第四条 对在主板(含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县财政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对在香港或境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县财政分阶段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外地(泗县区域之外)上市公司迁址我县并完成工商登记、纳税登记变更且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我县的企业,县财政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实现挂牌的企业,县财政分阶段给予300万元奖励;县财政对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完成股改并成功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科创板培育层和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农业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企业从低层次板块转向高层次板块上市(挂牌)的,奖励两者标准之间的差额部分。

第五条 直接融资奖励。对非上市挂牌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且全部投资本地的,县财政按融资额的3%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200万元。;对在新三板和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首次融资且全部投资本地的,县财政按融资额的3%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对新落户我县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实缴出资额(限于货币形式,县财政配资除外)合计达到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基金实施投资一年后,县财政给予私募基金管理团队30万元奖励。对注册地在我县的基金,当年投资我县企业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投资期限已满3个月的(如管理多只基金,可合并计算,下同),县财政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私募基金管理团队奖励;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县财政按不超过3‰给予私募基金管理团队奖励;基金投资招引的企业新落户我县且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在我县实际运营满1年并对当地经济发展做出相应贡献后,县财政按企业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私募基金管理团队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六条 对纳入我县年度上市挂牌目标考核任务的企业辅导团队给予现金奖励。

第七条 强化措施保障。

第八条 明确实施时间。

四、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为期10天(因工作安排,本次征集时间仅为10天)。

五、公示方式

泗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六、部门收集途径

被征求意见部门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xjrjdj@126.com;

2.反馈电话:0557-7025085;

3.在线留言:可通过泗县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https://www.sixian.gov.cn/zmhd/myzj/index.html)在线提交。

征集结果:

截至3月10日,关于《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反馈时间:2023年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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