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不让上路行驶

发布日期:2023-10-22 17:29 信息来源:泗县公安局
信件编号: 20231022001 来信时间: 2023-10-22 17:29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刘****
内容: 交警不让无牌无证的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如果上路行驶就罚款,之前购买三轮车时也没有规定需要办理牌照,希望及时解决三轮车上路的问题。
智能预答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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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预答复时间:2023-10-22 17:29
回复单位: 泗县公安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泗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3-10-24 08:4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之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于300元罚款、0-15日拘留。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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