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泗城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状态:已截止 起止时间:2024-03-20 00:00 截止日期:2024-03-29 00:00 信息来源:泗城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泗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泗联办(通)字﹝2024﹞49号)精神,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剔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起草了《泗城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求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9日(因工作紧急,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仅为10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途径和方式:

1、邮箱:sxscbgs7022213@163.com;

2、邮寄地址:泗县泗城镇为民服务中心(邮编:234300);

3、联系电话:0557—7022213;

4、在线留言:可通过泗县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https://www.sixian.gov.cn/zmhd/myzj/index.html)在线提交。


                                                  泗县泗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泗城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泗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泗联办(通)字﹝2024﹞49号)精神,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剔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目的

全镇范围内深刻汲取近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深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建立路面与源头联合执法机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努力降低死亡事故发生率,减少死亡事故总量,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起草依据

根据《泗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泗联办(通)字﹝2024﹞49号),结合单我镇实际,制定本政策。

四、必要性和可行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深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建立路面与源头联合执法机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努力降低死亡事故发生率,减少死亡事故总量,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起草过程

(一)2024年3月15日起草初稿。由泗城镇应急办公室牵头,着手开展《泗城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起草工作。

(二)征求修改意见。初稿完成以后,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审阅,提出修改意见。

(三)2024年3月19日提交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六、主要内容

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分析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问题,及时落实各项交管工作措施以及工作责任,推进“县、乡、村”三级联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抓严、抓实、抓细、抓好,确保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不漏管、不失控。

加强路面管控,促进违法查处。按照“节假日常态管,出行高峰重点管”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乡镇“两站两员”作用,各乡镇交警中队紧密联系辖区派出所乡镇交管站、劝导站,在辖区重点路口、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检查劝导,对检查发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和处罚,形成道路交通安全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切实将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在村口,逐步形成“不想违、不敢违、不能违”的良好氛围。


                             《泗城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泗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泗联办(通)字﹝2024﹞49号)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稳定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据县交联办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郑文举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祁为权  镇党委副书记

朱述爱  一级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应急办、宣传办、财政分局、卫生院、思源学校、中心校、司法所、住建所、农机站、文广站、市场监管所、民政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承担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组织联合督导检查等职能任务,办公室主任由朱述爱同志兼任。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会议部署启动专项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阶段目标、完成时限、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把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纳入村(社区)“五面红旗”评选、安全生产等考评体系。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人、车、路、企”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坚持立行立改,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攻坚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

(三)重点推动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针对尚未解决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按照“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的原则,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集中时间、集中火力推动逐项解决、逐类落实。围绕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全面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四)完善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扎实抓好冬季交通安全工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管控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巩固提高的目的,确保全年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圆满收官。

三、工作重点

1.大力实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深入分析辖区2019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对辖区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行动的通知》(宿交安联〔2024〕4号)要求,在已整治的基础上,持续细化治理方案,形成工作清单,建立健全“一点一策”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全面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各村(社区)

2.大力实施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严管行动。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突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管控,增加巡逻警力,强化交通疏导。严格校车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查纠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让行校车、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多人骑乘、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超员、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劝导家长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驾驶人员接送学生。

责任单位:思源学校、中心学校、交警中队

3.大力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动。以农村面包车和货车、电动三四轮车、农用车为重点车辆,以通往104国道、306省道的主要通道为重点道路,以“一早一晚”特别是5时至8时、17时至20时为重点时段,及时调整勤务部署,严厉打击超员和劝导违法载人,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依托“一村一警”等力量,守住本镇主要入口,看住主要节假日、彭铺街集市等关键时间,坚决防止“四无”车辆上路行驶。加强无牌无证农用车、拖拉机违法上路、违法载人治理,重点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按时年检、酒驾醉驾、套牌、使用伪造号牌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为农机车辆粘贴反光膜行动,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机站、镇应急办、各村(社区)

4.大力实施电动三四轮车摸底登记建档行动。落实电动三四轮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建立本镇电动三四轮车管理清单式台账,对存量车辆逐一编号。每辆三四轮电动车填写一份《信息登记表》、签订一份《承诺书》、发放一份《致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的公开信》、发放一本《宣传手册》,做到“四个一致”。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各村(社区)

5.大力实施三四轮电动车“亮尾”行动。统一印制“亮尾编码”,对已经登记建档的所有三四轮电动车逐一粘贴“亮尾编码”,提高三四轮电动车晚间出行的安全性。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各村(社区)

6.大力实施三四轮电动车非法销售和改装查处行动。对全镇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摸排,对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三四轮车、提供非法改装的经营户依法从严查处、顶格处罚,并督促销售企业、商户立即停止销售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和非法改装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

7.大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电动三四轮车超员、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从事营运的低速电动车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8.大力实施交通安全劝导行动。各村居要在辖区内人流车流量较大的重点路口设置劝导台,在重点时段常态化开展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的劝导工作,要重点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劝导工作,劝其不闯红灯、不逆行、骑车要带头盔、严禁三四轮电动车非法载人。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交警中队

9.大力实施重点人群入户见面行动。各村(居)除了在重点路口设置劝导台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外,村组干部还要经常性地入户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劝导工作,做到“见人、见车、见家属”,劝导老年人做到不违章、尽量不骑乘三四轮电动车,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0.大力实施交通安全宣教提升行动。综合利用宣传栏、宣传车、应急广播、室外大屏、劝导台、微信群等各种宣传方式,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重点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尤其要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警示和震慑,营造社会关注、人人支持的舆论氛围。

组织好“七进”和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一老一小”、学生等群体开展宣教,推动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进校园、知识竞赛活动,持续推进“小手拉大手”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师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开展酒醉驾违法曝光和有奖举报。做好“一盔一带”、大型车辆盲区等主题宣传和针对性警示教育。大力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运输企业年内至少组织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提升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和水平。

责任单位:镇应急办、文广站、各村(社区)、交警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部署。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谋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责,密切协作配合。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切实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

(三)注重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跟踪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运用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倒查问责,推动各项部署在基层落细落实。

(五)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重要事项及时报送。报送材料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统计数据做到客观真实、准确无误。联系人:苌亮,联系方式:7022213

征集结果:

2024年3月20日,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泗城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截至2024年3月29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反馈时间: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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