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政策
发布日期:2026-02-08 15:37
信息来源:泗县民政局
| 信件编号: | 20260208001 | 来信时间: | 2026-02-08 15:37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张****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请问子女考取在编教师,对二级残疾母亲的低保单人户是否有影响?在编人员无论何种情况,家人都不得享受低保吗? |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 回复单位: | 泗县民政局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
泗县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6-02-10 10:2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核实,已告知反映人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低保认定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是否符合条件由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审核确认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反映人已知悉并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557-702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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