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级职称评定条件
发布日期:2026-03-10 17:22
信息来源:泗县教育体育局
| 信件编号: | 20260310001 | 来信时间: | 2026-03-10 17:22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李**** |
| 内容: | 您好,作为中学少先大队辅导员,曾经获得的证书“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证书有辅导员的名字),盖章单位有泗县教体局、共青团泗县委员会、少先队泗县工作委员会。这个证书能作为评一级职称时的“九分之二”的条件之一吗? |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 回复单位: | 泗县教育体育局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
泗县教育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6-03-11 15:4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宿州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补充细则的通知,教体人〔2021〕16号文件中一级教师业绩条件第4条要求: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作为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如有疑问请咨询0557-702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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