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泗县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政策业务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6日下午3时

发布地点:泗县税务局南楼六楼

主 持 人:杨 凯

参会嘉宾:泗县发布、县融媒体中心、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泗州。

摘  要:向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宣传和解读202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

发布会详情

    杨凯: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推出的一项的便民服务品牌,是税务系统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多年来,税务部门紧扣不同阶段市场主体和群众办税缴费痛点难点,迭代升级服务举措,持续优化办税流程,智慧税务建设,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取得了服务提质、执法提效、环境提优、群众满意度提升的显著成效。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宣传和解读202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泗县发布、县融媒体中心、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泗州等媒体。

出席此次发布会的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张化、税政二股副股长施银娟。

下面进行新闻发布。

首先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张化介绍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政策措施。

  张化: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全国两会部署,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今年3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以“奋进十五五·实干惠民生”为主题,连续第13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总局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在全省税务系统集成推出4类11项40条利企便民服务举措,坚持民生为大、办好为民实事,着力提升税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税务    执法方式,推动税收治理效能系统性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显著增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在深化数字赋能,提升办税缴费便捷体验方面,推出升级智能申报、创新数字体验2项7条措施。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新电子税务局和移动端App功能,扩大智能预填应用范围,优化增值税申报表。拓展个人所得税预填范围,为存在身份信息并档、非居民申报记录的人群,提供年度汇算境内综合所得预填服务,上线个人所得税App鸿蒙版。税务部门还将创新数字体验,探索搭建税务AI大模型,有序在不同领域试点推行智能咨询服务;推动出口税收凭证开具实现“网上办”,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

  二、在强化合规引导,厚植法治公平营商环境方面,推出夯实合规基础、规范执法行为、健全信用管理3项12条措施。税务部门将开展社保费申报智能提醒服务,在社保费申报期限截止前向用人单位推送提示提醒。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强政策适用辅导,持续深化大企业跨区域税费事项协调。研究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进一步统一税务执法行为。提供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便捷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集中查询本人名下经营主体的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进一步拓展面向纳税缴费信用A级经营主体的守信激励措施,探索拓展更多“纳税信用绿卡”激励服务,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推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制度落实落细。

  三、在优化精细服务,促进经营主体健康成长方面,推出跨境服务提质、发票开具提效、诉求响应提档、缴费服务提升4项13条措施。税务部门将加力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持续优化双语办税预约服务。提高退税商店覆盖范围、退税商店开单效率及退税便利度,持续提升离境退税服务水平。将“税路通・安企心”服务品牌纳入省级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按税务总局部署举办国别主题日活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精准政策辅导。持续优化数电发票赋额管理,推广自然人代开劳务报酬发票开票缴税融合场景,优化“三流合一反向开票”预缴率。探索征纳互动接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及时解决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办理相关涉税问题。进一步优化升级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提高诉求解决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聚焦不同群体社保缴费个性化需求,持续加强针对性宣传。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一件事”,实现参保和缴费业务“一件事一次办”。提供个人社保费缴费记录线上查询服务,优化社保费退费线上办理流程。

  四、在细化协同联动,营造诚信经营社会生态方面,推出推进部门数据共享、推动构建共治生态2项8条举措。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深化与水利部门在信息共享、常态复核、监管信息互用等领域合作,更好服务绿色发展。推动与商务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建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比对机制,促进汽车消费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依托税务、海关数据共享,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帮助企业加速办理退运通关。加快乐企“联用”模式推广,吸纳更多优质主体参与税务信息化生态建设。拓展“支付即开票”应用场景,提升经营主体开票和消费者用票体验。将企业销售二手房申报纳税纳入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办理”,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高效办成一件事”质效。开展合规经营、诚信纳税正面案例宣传,持续开展涉税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合规经营的理念。

  总局《意见》及省税务局要求,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税务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聚焦税收主责主业,坚定不移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各级税务部门要以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抓手,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有序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使各项举措服务于维护法治公平、激发市场活力、办好为民实事,为纳税人合规经营筑基、为市场公平竞争护航、为企业创新发展添力,积极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新局面。

  下面进行媒体提问,请各记者朋友提问。

  记者:目2025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工结果已发布,对于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什么激励措施?

  答:(一)主动向社会公布A级名单;(二)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的可累积提高,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三)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即时办理;其他普通发票按需领用;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需开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四)连续3年评为A级的,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辅导办理税费事项;(五)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记者:什么样情况下纳税人不能被评为A级纳税人?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能评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二)上一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为D级的;(三)非正常原因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记者:纳税人想要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回答: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1.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4.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杨凯: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支持税收工作的来宾和各媒体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