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人民医院的几点问题
信件编号: | 201905048 | 来信时间: | 2019-05-19 2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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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匿**** |
内容: | 1.对于2018年新进职工,在招聘启事,合同里写的都是同工同酬,为什么新来一批人绩效奖金只拿0.5,而退伍军人安置的,新调来的都拿全部的,这太不合理 2.试用期间不给交公积金,是不是违反劳动法。 3.医院信息化建设太落后,会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回复单位: | 卫健委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
卫健委
   答复时间:
2019-05-22 10:1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1、关于“对于2018年新进职工,在招聘启事合同里写的都是同工同酬,为什么新来一批人绩效奖金只拿0.5,而退伍军人安置的,新调来的都拿全部的,这太不合理”问题。
经了解,泗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非盈利性公立医院,工资是按照国家人社部门规定工资标准执行,多年来为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员工积极性,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精神,制订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不同岗位制订不同岗位系数,对于新入职的应届大学生,人社部门实行见习制,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内除按人社部门规定见习发放见习工资外,另发同类人员平均绩效50%,多年都是这样执行的,不存在只针对2018年新进职工。对于政策安置退伍军人和调入人员,因工作多年、没有见习期按同类人员系数发放绩效奖金是合理的。
2、关于“试用期间不给交公积金,是不是违反劳动法”问题。
经了解,试用期与见习期间不同,试用期间又称适应期或考察期,受劳动法保护,特指在劳动合同履行初期,合同双方具有一定选择的期限。见习期是除博士生、硕士生以外的具有中等以上学历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后确定为正式职工前所需要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是一个熟悉业务、试行工作的过程。特别是医院实行执业准入制,大学毕业一年后才能考执业证书,取得执业证书才能独立上班,才能定岗定科,没有执业证书前不能独立值班、不具有执业资格。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企事业为职工缴纳的,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强制性的保险泗县人民医院在入职第一个月为其交纳,而住房公积金则是没有强制性,泗县人民医院一直执行新参加工作人员一年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后享受住房公积金,并在入职前已告知新入职医务人员,主要基于见习人员不确定性和流动性比较大因素。
综上,2018年新进职工属见习期不给交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说法。
3、关于“医院信息化建设太落后,会导致医患关系紧张”问题。
经了解,针对医院信息化建设存在滞后于医疗服务,给百姓就医带来一定不便情况,县卫健委目前正在抓紧与相关部门制订智慧医院建设方案,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就医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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