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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1-26 18:5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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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股、室: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所有在职工工作人员

二、   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单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

绩效。

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等情况。

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三、   考核形式:

根据考核内容,按照百分制全员互评。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使用A表,评分占被评个人得分的25%,班子成员使用B表,评分占被评个人得分的20%,部门负责人使用C表,对本部门的评分占被评个人的20%,对外部门的评分占被评人个的15%,员工使用D表,对本部门人员的评分占被评个人的15%,对外部门人员的评分占被评个人的5%

四、   考核结果:

得分90分以上者为优秀等次,得分75-89分为合格等次,得分60-74分为基本合格等次,得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人员使用、评优评先及表彰辞退等依据。对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年度考核,上报人社局的各项考核等次,将从本次考核的结果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分别选取填报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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