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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回音壁》

发表时间:2023-03-01 15:5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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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回音壁》
倾听百姓心声,解决实际问题。听众朋友!欢迎您收听泗县人民广播电台调频99.3兆赫播出的“百姓热线”特别节目——《回音壁》。
今天是2023年2月19日,星期天,农历正月廿九,今天早上的上线单位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上线嘉宾分别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永生、法规股副股长雷雨;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晓、税政股副股长魏素琴。
在今天早间《百姓热线》节目中,两家单位均未接到热线电话。下面就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给广大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
1、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规定,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本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4、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5、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6、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7、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和此前执行的加计抵减政策相比,相关征管规定有无变化?没有变化。本公告明确,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8、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到期后,在1号公告出台前部分纳税人已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能够退还相应的税款么?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1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听众朋友:以上就是今天节目的全部内容,感谢您的收听与关注,明天早间“百姓热线”的上线单位是:草沟镇、丁湖镇;听众朋友如果有农村环境整治、乡村道路、桥涵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民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请来电咨询和反映。明天晚间19点20分调频99.3兆赫将为您重播“百姓热线”节目,在随后19点50分播出的《回音壁》节目将及时反馈这两家单位上线问题的具体办理情况。
本期节目是由侯君编辑,张苌播送的,听众朋友咱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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