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宿州市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6年
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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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泗编字[2016]16号)文件精神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本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综合监管。
(三)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四)审核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交易项目,审批交易方式和组织形式;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备案。
(五)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交易结果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建立并管理公共资源评审专家库、中介代理机构库,建立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管理和披露制度。
(七)依法监督管理进行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中介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
(八)受理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涉及行政处罚的,及时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移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也可以依法受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处罚。
(九)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退情况实施监督。
(十)统一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监督平台、管理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
(十一)对公共资源交易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和书面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审查备案。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算。
三、宿州市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由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成立较晚(2016年5月11日成立)年初未纳入财政预算。所有人员工资仍有原所在单位发放。未有年初数据比较。2016年度收入总计165.84万元,总支出总计165.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基本支出。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84 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8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等于支出,总计165.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办公开支。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5.8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单位新成立,没有年初数比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5.8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5.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自收自支人员在原单位发工资,单位拨款未到位,扶贫修路款未付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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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制人员全年工资应付25万元,已付10万元,下欠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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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村修路款预算10万元,工程未结束,款项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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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电费等其他开支10万元未付。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8万元,主要包括:自收自支及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单位运行经费129.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无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无公车。办公用房产权归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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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建设项目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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