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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表时间:2020-09-08 15:0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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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

部门决算

 

 

 

 

 

 

 

 

 

 

 

 

 

 

 

 

20209

 

 

第一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

(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国家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本县红十字会工作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三)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紧急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按照省、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四)依法开展与国外红十字会组织、红新月会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五)组织管理全县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六)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完成县政府和宿州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泗县红十字会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编制范围一致。

纳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本级

 

第二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宿州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32.47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32.4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95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补助;二是政策性调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32.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4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3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48万元,占97.9%;项目支出4.99万元,占2.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2.4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32.4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95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补助;二是政策性调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4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95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补助;二是政策性调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95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补助;二是政策性调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25.76万元,占97.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72万元,占0.7%其他支出(类)支出4.99万元,占2.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7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终一次性奖励年初无预算;二是县批财力年初无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27.48万元,占97.9%;项目支出4.99万元,占2.1%。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就业岗位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08万元,支出决算为2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受社会各界捐款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全县财政统一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99万元,本年支出4.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本级和所属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2019年无绩效目标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因此无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邮箱:1812081483@qq.com

宿州市泗县红十字会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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