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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服务

发表时间:2025-02-28 17:0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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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十一条:(二)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2.《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第四条第二款: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

3.《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十)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探索在省级以上红十字会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为捐受双方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要充分尊重捐献人的意愿,按照公平、公正、科学的要求,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捐献人及法定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4.《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十一条:(七)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53号):(四)加强生命关怀,做好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二、承办机构

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申请条件

年龄小于65岁,主要视捐献器官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五、申报材料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也可通过网页下载表格后填写,网址:http://sz.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d8858c40e018879ec212626d4&ssqdCode=cca8789374e74fe281e181323d956455&typeSipe=nameSkip

六、服务流程

1.申请:志愿捐献者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hina-organdonation.org)进行网上登记,或者到泗县红十字会领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并填写,或者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该项目办事指南下载《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并填写,交到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和捐献管理中心。

2.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完善的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对于不符合捐献条件的申请人告知其原因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办结对于已经受理的材料,根据申请人所在地分别将申请材料邮寄给3个接受站或角膜捐献定点医院,由接受站或角膜捐献定点医院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领取的方式颁发荣誉证书。发放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0557-709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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