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仓库)服务管理
1、仓库内备件必须统一标识,做到堆放整齐、规范。
2、不同性质、规格或型号的商品不能混放在一起。
3、当发现标识遗失、损坏、不清晰等情况,确认后增补标识。
4、备件实际到货数量与进货清单数量相符;备件编号、型号、规格与进货清单相符。
5、维修领料根据领料原则是以旧换新。
6、做好仓库季度盘点工作,确保帐物一致。
7、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备件材料变质、损坏,库存达到最低存量时及时上报。
8、备件超过规定存放时间,采取除锈、去霉、报废等保护措施,保证物资符合规定要求,防止因这些过程不当而影响备件的质量。
9、已入库的备件由仓库保管员分类、分批摆好并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和有效隔离措施后存放。备件储存在仓库或销售柜内,保管员负责每月抽查备件,以防备件、辅料产生锈蚀、损坏或超过保质期变质(油漆保质期2年,橡胶塑料件保质期5年)。
10、备件仓库对不合格品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
11、搞好仓库内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盗工作。
12、备件仓库实行定置管理,品种与库位应保持一一对应关系。
13、备件库架摆放,应做到先进备件摆放在前,后进摆放在后。
14、库房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逗留其他人员。
15、管理人员离开工具房时及时锁门。
16、每日对未归还的备件进行清理,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归还。
17、仓库备件材料的发放登记台帐由仓管员负责,发放登记台帐主要用于控制、监控个人、班组实际领用数量及员工异动、离职时交接手续的 办理。
18、对于人为损坏的工具、刃具等及超指标领用,根据情节予以原价2 倍的罚款。
19、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禁止存入其它杂物和私人物品。
20、备品备件一旦到货,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库验收工作。
21、验收不合格的事故备品备件不准入库,并原则予以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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