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大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2018年度
部门决算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泗县人大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文件、档案、资料、保密、文印、通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2、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联络、协调机关各部门工作;督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3、承办或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的重要执法检查的安排和协调工作,协调有关工作委员会做好对国家和省制定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
4、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办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5、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6、承担或参与部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7、负责人大宣传工作,开展县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8、收集整理、分析研究、编辑发布人大工作信息,管理图书资料,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有关方面提供信息资料。
9、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行政事务及后勤服务工作。
10、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政治业务学习。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接待安排工作。
12、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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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21.87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21.87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82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一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二是人员退休,调整工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13.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8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3.85元,其中:基本支出413.8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1.8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21.8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9.82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一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二是人员退休,调整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8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81万元,下降14.43%。主要原因一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二是人员退休,调整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9.81万元,下降14.43%。主要原因一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二是人员退休,调整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3.35万元,占99.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5万元,占0.12%。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5.4万元,支出决算为41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新录用两名公务员,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13.8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4.75万元,支出决算为34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年初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代表活动时严格按照规定,节省开支。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2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财政代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度预算为9.8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财政代列。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泗县人大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6万元,比2017年减少5.9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人大办公室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公车改革已移交行管局,实际由行管局调配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人大常委办公室无预算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宿州市泗县人大常委办公室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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