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政协办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泗县政协办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泗县政协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泗县政协办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泗县政协办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泗县政协办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泗县政协办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根据泗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政协机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泗办秘[2010]46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县政协办公室。办公室是县政协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l、负责政协泗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以及县政协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2、起草县政协委员会议、常委会议文件及政协的其它重要文件;
3、负责以政协名义举办的各类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4、负责联系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工商联和其它政协参加单位,协调有关工作;
5、负责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决定实施的服务工作;
6、研究新形势下统一战线、人民政协的有关理论和政策,调查研究全县政协工作;
7、负责县政协宣传报道和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负责接待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来信、来访;
8、负责县政协安全保卫、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
9、承担机关岗位目标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
10、 承办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县政协专委会工作室。专委会工作室是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专门委员会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专委会各类会议、活动的联系和会务服务工作;
3、负责专委会的调查报告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4、负责汇集、整理专门委员会提案、意见和建议,并了解落实情况;
5、负责县政协委员的联系服务工作;
6、密切与市政协及兄弟县、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的联系,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互相配合。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泗县政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单位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相同。
纳入宿州市泗县政协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泗县政协部门本级 |
第二部分 2017年泗县政协办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泗县政协办2017年度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48.6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5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2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2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8.6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5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2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减少1.15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2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少1.15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8.23万元,占1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0.75万元,支出决算为34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二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8.2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协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39.22万元,支出决算为28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二是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5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7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代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4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代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2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做决算时统一将该科目支出改为其他科目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离休费、退休费、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泗县政协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泗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15万元,比2016年增加54.78万元,增长159.39%,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二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泗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政协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泗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0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0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政协2017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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