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是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与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县委、上级纪委部署的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调查处理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三是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控告,党员干部对所受处分的申诉。受理对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置。
四是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监察法的宣传工作;对全县党员和全体公职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是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一致。
纳入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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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030.2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3.08万元,增长52.1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县级巡察工作经费增加;三是乡镇工作室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1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3.4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1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4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3.4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5.97万元,增长61.5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县级巡察工作经费;三是增加乡镇工作室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3.4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5.99万元,增长61.5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县级巡察工作经费增加;三是乡镇工作室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4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1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7.97万元,增长60.2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县级巡察工作经费增加;三是乡镇工作室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5.46万元,占1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办案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05.4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7.01万元,支出决算为92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县级巡察工作经费;三是增加乡镇工作室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8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县级巡察工作经费增加;二是乡镇工作室经费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2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由财政统一代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4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由财政统一代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0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该科目支出改为其他科目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5.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3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6.48万元,比2016年增加271.21万元,增长102.2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县级巡察工作经费增加;三是乡镇工作室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没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2.93万元,完成预算的8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做预算。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9万元,占24.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34万元,占75.3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一致。2017年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59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58万元,增长5.76%。增长的原因是增加效能办招待费。2017年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共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泗县县委办公室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泗办秘〔2016〕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34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0.19万元,增长46.01%,增长的原因是一是案件数量增加,二是乡镇工作室执法执勤车辆运行费增加。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案件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2017年底,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xjw263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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