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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19-09-05 15:31 信息来源: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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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9月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泗县纪委2018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监督推动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及县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科级及科级以下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合作等事宜;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设备装备采购、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等。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出)机构等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出国(境)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网络舆情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负责提出全县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起草、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纪检监察规章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督促或直接查处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党员干部违反作风规定问题;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或承办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办理同级监督的日常基础性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五)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受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合作等事宜;组织协调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县管干部的廉政档案建立、维护、应用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信息情报和技术装备保障服务,承担信息查询分析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搜查、勘验检查工作等。

(七)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以及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督促检查联系单位(地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配合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监督推动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及县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地区)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党委(党组)对受处分人员的关爱帮扶;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移送的需核实后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办理对不起诉决定申请复议、跟踪移送司法后案件进展等相关事宜;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办理或协调督促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相关事宜;综合协调容错纠错和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关爱帮扶的相关工作等。

(九)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县委巡察机构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干部,乡镇纪委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负责对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负责对巡视巡察纪委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抓好巡视巡察纪委反馈问题的整改;负责受处分纪检监察干部的关爱帮扶等。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增减变动。

纳入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3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泗县监察委员会本级

2

中共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泗县六项纪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33.4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3.19万元,增长19.7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工作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1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7.62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1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6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3.4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233.4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3.19万元,增长19.7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7.6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4.16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7.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2.16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7.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7.62万元,占1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百姓热线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217.6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64.97万元,支出决算为69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3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由财政统一代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0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科目由财政统一代列。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7.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90.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 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纪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0.71万元,比2017年增加154.23万元,增长28.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31日,宿州市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中共泗县纪律检查委员没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57.6

76.07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0

9.3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7.6

66.7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

49.13

        公务用车购置

17.6

17.6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76.07万元,完成预算的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34万元,占12.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6.73万元,占87.7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增长)0%,下降(增长)的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与2018年度部门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2018年宿州市泗县纪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34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25万元,下降11.8%,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与2018年度部门预算相比,减少0.66万元,下降6.6%,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宿州市泗县纪委国内公务接待共1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87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执纪审查过程中的餐费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泗县县委办公室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泗办秘〔2016〕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73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长34.39万元,增长106.34 %,增长的原因是更新车辆一台。与2018年度部门预算相比,增长19.13万元,增长40.18%,增长的原因:一是案件数量增加,二是乡镇工作室执法执勤车辆运行费增加。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9.13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执纪车辆日常运行及维护。2018年底,宿州市泗县纪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泗县纪委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xjw2638@126.com。

  宿州市泗县纪委2018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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