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说明
宿州市泗县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及说明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泗县统战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泗发【2010】6号)文件精神,泗县统战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向县委反映全县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县委同县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委托,召开县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会、座谈会;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有关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邪教和境外宗教敌对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制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做好对台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管理统战系统内县委管理的干部。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统战工作;负责统战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工商联工作。
(十)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泗县统战部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统战联络股、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相同。
纳入宿州市泗县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泗县统战部本级 |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统战部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82.9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2.9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8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9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9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2.9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8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9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8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1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89万元,占1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08万元,支出决算为8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2.8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统战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1.28万元,支出决算为8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3万元、津贴补贴13.71万元、奖金10.94万元、伙食补助费3.4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6万元、退休费7.36万元、生活补助1.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7万元;公用经费1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2万元、印刷费0.4万元、邮电费0.34万元、取暖费0.01万元、差旅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3.46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83万元等。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统战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2万元,比2017年减少1.09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宿州市泗县统战部政务公开电子邮箱:8264902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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