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泗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1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3.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8.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县政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组织领导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研究处理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提出意见或建议。
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社会事件。
5、负责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工作。
6、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8、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和综治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
9、领导、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的禁毒工作。
10、指导检查乡镇及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推动维稳及综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11、承办县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县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政法委本级 |
行政单位 |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4、网络信息安全和稳控工作;
5、精准打防邪教组织力度;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泗县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泗县政法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124.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泗县政法委2018年收入预算12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泗县政法委2018年支出预算12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1万元,占71.9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5万元,占28.02%,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等支出。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泗县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4.91万元。收入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15.69万元,占92.62%;医疗卫生支出4.52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4.70万元,占3.76%。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泗县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5.69万元,占92.62%;医疗卫生支出4.52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4.70万元,占3.76%。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支出115.69万元,比2017年减少13.23万元,下降10.26%,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15.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支出4.52万元,比2017年减少0.36万元,下降7.38%,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基数减少。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4.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支出4.70万元,比2017年减少2.37万元,下降33.52%,减少原因主要是提租补贴在单位功能科目中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4.70万元,提租补贴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泗县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7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等。其他资本性支出2.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泗县政法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泗县政法委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经费管理,严控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泗县政法委无因公出国(境)需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经费管理,严控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泗县政法委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运行维护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泗县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泗县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泗县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泗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泗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泗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泗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泗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泗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泗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泗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泗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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