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泗县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县政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组织领导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研究处理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提出意见或建议。
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社会事件。
5、负责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工作。
6、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8、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和综治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
9、领导、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的禁毒工作。
10、指导检查乡镇及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推动维稳及综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11、承办县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泗县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1个部门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相同。
纳入泗县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泗县政法委本级 |
三、泗县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14.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14.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20.9万元,增长(降低)10.77%,主要原因:一是县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二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1.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02.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83万元、支出增加21.63万元,收入增长12.78%,支出增长11.98%。主要原因:一是县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二是人员工资调整。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9万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一是县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二是人员工资调整。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2.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6万元,增长11.98%。主要原因:一是县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二是人员工资调整。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3.17万元,支出决算为2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县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二是人员工资调整。其中基本支出万元,占202.3%;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3.17万元,支出决算为2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县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二是人员工资调整。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泗县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7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泗县政法委采购支出总额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泗县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没有开展此项目。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联系方式:安徽省泗县政法委政务公开邮箱zfw257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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